2015-08-02

南法之後-4

昨天下午,進行自由書寫。在朗讀我的自由書寫之後,同伴們給的回饋非常驚人。其中,陳文玲老師與資深芳療師巫琪不約而同給我的提議,最讓我心動。她們說我是「唱歌的人」。
我對「唱歌的人」的理解,並不只是唱著歌的人。我的腦袋裡有個模糊的想像,還形容不出來,卻毫不猶豫就認同,對,我(將會)是個唱歌的人。
另外兩個同伴給我的建議,卻讓我心驚。她們說我離不開家(人),離不開高君毅(在我的書寫裡我直接寫下這個名,而不是以「我愛的人」或「我的伴侶」代稱),是危險的事。她們為我擔心,怕我受傷。
這個回饋讓我升起許多複雜的念頭。ㄧ會兒認同這是危險的事,ㄧ會兒又反問,這不就是愛嗎?
否則,不危險的愛是什麼樣子?

馮度山與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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